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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在学纪遵纪守纪中安心工作放手干事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17期 作者:何煜敏 发布时间: 2024-09-04 | 打印 | 字号:TT

  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要把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善始善终,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目标和要求,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自觉学纪知纪,在学思践悟中固本清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基础,只有学在点上、学到深处,做到学而精、学而深、学而全,才能厚植初心、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系统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真正使党纪学习的过程成为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培育过硬作风的过程。要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特别是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上自觉按党规党纪的要求办。通过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更好地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党纪,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

  心中铸纪明纪,在躬身反省中清廉正身。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明纪明规是重点,正身正己是关键。党纪不仅是约束,更是引路灯、方向标。要争做明纪守纪的表率,敢于与违纪行为作斗争,善于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时刻明晰公与私、是与非、黑与白的分界线,始终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警钟时刻在耳畔长鸣。要坚持用“身边事”点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九个以”自我革命实践要求,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始终牢记纪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要警惕“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要稳得住立场、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贫,秉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定信念,自筑“防火墙”、自戴“紧箍咒”,管好自己的“社交圈”“朋友圈”“亲情圈”,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以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政治品格创造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

  严格遵纪守纪,在干净担当中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在“学”,落脚点在“干”。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做事”不“作秀”、“造福”不“造势”、重“里子”不重“面子”,紧盯发展矛盾突出的地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少一些“纸上谈兵”、多一些“田间地头”,少一些“私心妄念”、多一些“秉公办事”。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又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以真干事、真担事发挥出真价值。要铆足“一颗钉子钉到底”的韧劲,让学懂弄通《条例》深入心底,让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融入日常,让知行合一追求实效深入骨髓,以明纪守纪、敢闯敢干、唯实唯先的奋斗姿态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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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煜敏
【来源】:《共产党人》第17期